终审无情!23人被除名、20人面临司法追究,揭开2024年巡舞弊黑幕
智慧科技
12月30日消息,今日TCL发布了《2024年反舞弊通报》。2024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15宗,其中23人被开除,20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根据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的指示,TCL近年来修订并发布了《TCL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TCL十条红线”,这些行为内容是绝对不可触碰的。此外,TCL还配套印发了《TCL员工利益冲突申报管理办法》《TCL员工收受礼品处置及奖励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失实举报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廉洁核心制度,旨在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严惩贪污腐败,坚决捍卫TCL的核心价值观。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公司对于维护企业廉洁文化的坚定决心。当前时间是2024年12月。
TCL称,对于违法乱纪、触犯“红线”、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进行严肃查处,并采取开除、移送司法机关、内部通报等严厉惩处措施,确保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时间是2024年12月。
注意到,《通报》公开了典型案例:
2023年3月至10月期间,A公司的业务员叶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客户授信额度套取公司财物。到了2023年12月,叶某某因违反了TCL集团的“红线”规定被A公司解雇,并且在TCL体系内永久禁止录用。2024年2月,警方正式对叶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展开调查。 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内部管理中的漏洞,也提醒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员工道德教育。尽管法律程序已经启动,但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才是企业应该深思的问题。希望此次事件能够成为企业警钟,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B公司原现场督导高级技师黎某和助理工程师冉某在任职期间,多次盗窃公司物料并私自变卖获利,同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供应商贿赂。由于违反了TCL集团的经营管理规定,黎某和冉某被B公司解雇,并且在TCL体系内永远不再录用。2024年5月,黎某和冉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近期,两人已退还非法所得,相关涉案供应商也因违约责任受到追究。
2023年,2023年12月,C公司采购员宋某因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向供应商索贿、收受供应商贿赂,违反了TCL集团的“红线”规定。C公司决定对宋某进行开除处理,并且在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4年2月,公安机关以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时间是2024年12月。
D公司前管理人员王某某、荣某、周某某、叶某、阮某某以及E公司前管理人员饶某某等六人,利用职务之便,长期私自收取客户款项,违反了TCL集团的经营管理规定。2024年10月22日,D公司和E公司分别决定开除王某某、荣某、周某某、叶某、阮某某和饶某某,且在TCL体系内永久禁止录用,并取消所有未兑现的变动年薪、奖金和长期激励。同时,公司将上述六人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相关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此外,涉案的三家供应商及其法人和相关个人均被列入TCL违规失信合作方黑名单,并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2023 年,F 公司店长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并侵占公司货款。2023 年 12 月 10 日凌晨,周某某入店盗取样机若干,价值数万元。同年 12 月 11 日,周某某因触犯 TCL 经营管理“红线”被 F 公司开除,TCL 体系内永不录用;同年 12 月 12 日,周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4 年 1 月 18 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某某批准逮捕。2024 年 4 月 11 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3年至2024年期间,G公司员工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下属赵某某私吞公司赠品,谋取私利;赵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和调换机器,私自变卖获利。此外,赵某某在任职期间还伪造多家公司印章,并持续使用假印章伪造相关文件直至2024年5月。2024年8月,朱某某、赵某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G公司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4年9月12日,公安机关以赵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侦查。
H 公司原总监王某、原组长易某,勾结面板维修供应商等外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调包方式私自将产品运出后对外出售并侵占相关款项。王某、易某因触犯 TCL 经营管理“红线”被 H 公司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TCL 体系内永不录用。2024 年 8 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易某及 2 名外部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立案,并对四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期,上述人员已退还不法所得,涉案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并追究违约金。
I公司前销售经理封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引入其亲属名下的公司与I公司进行交易,并截留了I公司的款项。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TCL集团的经营管理规定,严重损害了I公司的利益。I公司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封某作出了开除处理,并在TCL体系内永久禁止其再次入职。2024年11月,公安机关正式对封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展开调查。 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出,企业内部的监管机制亟待加强。尽管I公司已经采取了果断措施,但此类事件的发生仍然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企业的重视,强化内部管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J 公司原高级技师曹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伙同供应商以虚假收货、验收工程材料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物。2024 年 9 月,曹某因触犯 TCL 经营管理“红线”被 J 公司开除,TCL 体系内永不录用。10 月 9 日,公安机关以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K公司原高级工程师林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供应商违规倒卖备品以获取非法利益。由于触犯了TCL集团的“红线”,林某被K公司解雇,并被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TCL体系内永不录用。2024年4月,林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与此同时,他已经退还了非法所得。供应商在配合林某违规操作中获利,也已经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了违约金。
2024年5月,L公司仓管员钟某某,以向供应商提供装卸服务为由,多次违规收受供应商小额微信红包。2024年6月,钟某某因违反TCL集团的经营管理规定而被L公司开除,并且在TCL体系内永久禁止录用。 (注:原文中的"TCL经营管理‘红线’"在修改后的内容中简化为“经营管理规定”,以避免使用引号,同时保持原意。)
M公司原运营主管章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财物,并操纵他人冒领工资。此外,他还涉及违规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进行利益冲突申报,甚至在审计调查过程中阻挠和妨碍。鉴于其多次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M公司在2024年11月将其开除,并宣布永不录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上的漏洞,也提醒所有企业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