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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8 10:42:07

「全新政策!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 最高可享 15%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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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至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通知。这一政策旨在通过鼓励企业和消费者更新设备和置换消费品来刺激经济增长。在我看来,这项政策不仅有助于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还能促进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尤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这种刺激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和及时。它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需求,同时也能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从而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政策支持,比如对手机等数码产品的以旧换新提供补贴。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推动消费市场的活力,还能有效促进电子产业的绿色转型。通过补贴政策鼓励消费者更新手中的老旧电子产品,可以刺激内需市场,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同时,这也有利于减少电子废物,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重可持续发展。

   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手环这三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政府将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限补贴一件,且每件产品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此外,两部分还计划进一步拓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行业,着重推动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设备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为依托,整体规划并规模化推进设备更新行动。

   附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这一通知不仅展示了政府对于经济复苏的决心,也体现了对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视。通过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不仅能提高生产效率,还能促进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同时,针对消费者的以旧换新政策,则有助于刺激内需,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预计这些措施将有效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消费活力,并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这一政策无疑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向全球展示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度。

   发改环资〔2025〕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对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而言,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显得尤为重要。面对挑战,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结合,既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也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能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注重政策的落地效果,确保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根据《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于2025年进一步扩大范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一)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等设备更新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总体按照“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的方式进行筛选把关,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对符合有关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金,在中央财政贴息 1.5 个百分点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依托推动“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跨部门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全链条优化项目申报、要件审核、清单推送、资金发放等操作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

   (三)加快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深入开展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四)推进老旧营运船舶的报废与更新工作。优化相关补贴政策,持续扶持符合资格的老旧营运船舶进行报废及更新。加强对报废更新项目的规划与动态管理,确保项目顺利高效地推进。

   (五)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落实 2024 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 号)执行。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 号)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报废最高补贴额由单台 6 万元提高至 8 万元;将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由各地区按照规定测算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各地区可自行确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范围上限由 6 个提高至 12 个。

   (六)为促进新能源城市公交的发展,政府决定提高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补贴标准。更新车龄达到8年以上或超出质保期的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时,每辆车的平均补贴额度将从原来的6万元提升至8万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持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相对稳定,并自行确定车辆更新的具体补贴额度。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这一政策调整旨在加速城市公交系统的电动化进程,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环保水平。补贴额度的增加将有效激励公交公司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和新能源车辆的引入,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全球范围内绿色交通的趋势。不过,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还需关注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后续运营维护成本等问题,以确保政策目标能够顺利达成。

   (七)为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国家将继续通过地方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各地的支持资金规模,并适当向那些在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区倾斜。各地方政府应集中力量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的以旧换新工作,积极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政策资金的作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广泛地进入居民生活。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促进绿色消费,还能有效刺激内需,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向成效显著的地区适度倾斜资金,可以进一步激励各地政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此外,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的结合将极大增强政策的吸引力,使更多的消费者愿意参与其中,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八)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 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 1.5 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九)为鼓励汽车置换更新,政府决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根据新政策,个人消费者若转让其名下的旧车并购买新车,可获得相应的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每辆车最高补贴可达1.5万元,而购买燃油汽车则最高补贴为1.3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欲享受此补贴,所转让的旧车必须是在本政策公布之前就登记在其名下的。各地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本通知的要求来制定具体的补贴细则。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当前汽车市场的有力推动。首先,它有助于促进老旧车辆的淘汰,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对于有购车需求的消费者来说,这也是一大利好消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然而,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还需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能够真正惠及需要的人群,并且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或不公平现象。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如何平衡不同类型的车辆补贴标准,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十)为进一步促进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将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和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进行以旧换新活动,并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和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对于这12类家电中达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5%;而达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则为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一次补贴,其中空调产品最多可享受三次补贴,每次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此外,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时仍可继续享受补贴政策。

   (十一)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手环这三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政府将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限补贴一件,且每件产品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十二)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十三)加速推进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工作。各地区需进一步完善补贴细则,优化补贴形式,简化办理程序,强化市场监督,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对于个人消费者在交售报废的旧款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款电动自行车时,将给予相应的以旧换新补贴;对于交售报废的旧款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以适度增加补贴金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应由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

   (十四)增强回收与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继续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支持高水平的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助力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迅速建立全国性和功能性的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打通资源循环利用的各个环节。鼓励供销合作社系统充分利用其基层网点的优势,加速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回收利用网络,推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强化对回收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培养一批在资源循环领域内的领军企业。

   (十五)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的发展。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项目,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的拓展。支持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的质量检测服务和信息安全擦除服务。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业务也将得到支持。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进行再制造,确保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厂新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重点行业的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措施。

   (十六)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202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专项基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相关回收处理活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尽快制定并发布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标准和条件,鼓励企业采取环保和规范化的拆解方式。

   (十七)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十八)加快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参照国际先进水平,提高重点行业和关键设备的强制性技术、能耗及排放等标准要求。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的质量与安全标准升级,加快制定智能家居、数码产品等领域能效或水效标准。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标准供给,研究制定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标准。务必在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两新”领域标准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全部294项重点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任务。

   (十九)强化标准执行监督。聚焦重要标准执行情况,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将家电、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研究将“两新”领域重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中央质量督察考核。继续扩大能效和水效标识实施范围,组织遴选产品设备能效和水效“领跑者”。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提升标准约束力。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 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快细化相关领域补贴标准,完善实施细则,抓紧组织地方落实好相关领域政策。商务部整合全国通用的消费补贴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共享和自动比对,简化审核流程,提升监管能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推进,把握工作节奏,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放大“两新”政策效应。

   (二十一)强化资金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用于落实本通知第(一)、(二)、(四)以及(十四)条所列支持政策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于落实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以及(五)、(六)条所列支持政策。直接向地方安排的资金总体按照9:1的比例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支持标准,其他领域具体支持标准和品类由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确保资金投向符合“两新”政策要求。各地区要及时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负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被收回中央。

   (二十二)优化参与门槛。各地区应合理设定并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因素限制经营主体参与,应平等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预拨部分资金至相应的支付平台或经营主体,以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减轻企业的垫资和经营压力。

   (二十三)各地区应以便民惠民为原则,利用群众熟知且常用的政务服务平台或手机应用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格,从而避免信息的重复填写。不应限制消费者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更不能因为参与活动而强制商家购置新的支付设备。在优化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流程时,应当加强跨部门的数据互通与共享,推广电子化的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凭证,实现多部门联合审查和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层级和环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各地应明确规定从审核通过到补贴拨付给消费者的期限,力求快速高效地兑现补贴优惠。 这一政策调整不仅能够简化补贴申请流程,减轻市民负担,还能促进环保消费理念的普及。通过电子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同时也增强了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此外,政策还体现了对市场自由选择权的尊重,使得更多消费者可以享受到补贴带来的实惠。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各地区应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作出公开价格承诺。对于存在不遵守价格承诺、“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违规行为,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商家,应立即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同时,应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以及伪造和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各地区应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要求,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破除地域和渠道限制,促进公平竞争。

   (二十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是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的关键措施。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地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指导。通过线上监控预警与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资金分配滞后、使用缓慢、甚至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各省级政府作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严格管理特别国债资金,定期开展设备更新项目的调度与现场督导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杜绝虚列支出或以拨代支的情况,避免资金闲置。对于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当及时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能增强公众对政府财政管理的信任度。只有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才能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十六)强化跟踪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领域加快扩大覆盖面实施“两新”政策的评估督导,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部门和各省级政府需对工作进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报告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财政部共同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两新”政策进展成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区要深入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细化解读“两新”政策内涵和具体操作方式。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作配合,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5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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