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免税政策落地,个人养老金领取税率低至3%引热议
6月25日,据消息称,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在回应纳税人咨询时表示,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即通常所说的退休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金有所不同。每年的缴存上限为12000元,个人在缴存时可从工资等收入中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领取时,仅需按照最低档3%的税率缴税,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这一制度的推出,体现了国家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方面的积极努力,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多养老保障的选择空间。通过税收激励,鼓励民众主动积累养老资金,有助于缓解未来养老金压力,增强个人养老的自主性和稳定性。不过,如何提升公众对个人养老金的认知度和参与意愿,仍是接下来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需要按照3%纳税吗”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微信号上发文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并非最新出台。
早在2024年12月13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指出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个人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将个人养老金在领取时单独计税,并适用较低税率,有助于减轻参保人税收负担,提升其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积极性。同时,将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也反映出政策在税务管理上的规范性与延续性。此举不仅有利于鼓励更多人加入个人养老金计划,也为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