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避让闯红灯电动车致6人受伤,交警认定双方各担其责 ——闪电避让背后,谁在为安全买单?
8月21日,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一处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
据当地警方通报,高某(男,26岁)驾驶小型轿车沿周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五里路段时,为躲避一辆两轮电动车,撞上了路边的行人。
现场有6名群众受伤,已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他们正在住院观察,暂无生命危险。
肇事司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对此,有媒体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目前该事故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黑色车辆在进出路口时未减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闯红灯的电动车驾驶人也应负部分责任。具体情况还需等待调查结果公布后再作说明。”
此外,媒体还联系到了相关律师进行解读。
有律师表示,根据视频监控显示,汽车直行方向为绿灯,车辆具备优先通行权。
另一方向的电动车明显闯了红灯,丧失了通行权,因此电动车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另有律师指出,电动车闯红灯具有明显过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时,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在本事件中,黑色汽车司机一方可能存在超速等情况。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事故的发生可能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有关,这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确认。对于此类交通事件,安全驾驶始终是每一位驾驶员应尽的责任,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详细调查结果,以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黑色汽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超速、未按规让行等违法行为,仅是正常通行,那么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将被认定为事故的全部责任方。